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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05_鹿特丹美术馆的故事
December 6, 2014
座落在博物馆公园南端的鹿特丹美术馆(Rotterdam Kunsthal) 建成于1992年,是OMA事务所(Rem Koolhaas) 早年为数不多的作品之一。我们初到鹿特丹的那段时间,虽然经常路过博物馆公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去这个美术馆看过展览,等到第二年我们想专程去看看的时候,美术馆竟然关了,官方宣布是因为正在进行大修,并信誓旦旦地声称会认真保留二十年前建成开幕时期的感觉。正是因为每次都是想进去又进不去,所以我们才得以把这个不大的房子的外部仔细看了很多遍。幸运的是,在我们离开荷兰之前,美术馆终于修缮成功并重新开幕了。 美术馆的基地在公园的最南端,与城市道路相邻。但是公园的地势较低,道路比场地要高出三米左右,城市道路与公园之间用一条绿坡相连。这种公园、城市道路、坡地等等的场地条件往往总是能激起建筑师对坡地建筑的兴奋,然而库哈斯却断然拒绝了任何一种对坡地的传统考虑方式。相反,他做了两个方盒子,半透明的搭在不透明的上面,上层盒子的出挑部分通过平台作为延伸处理,平台和道路平面相联系,也形成了一个小的入口活动区。出挑部分的下方留空,作为和城市道路连接的辅助和货流道路。有意思的是,向城市延伸的平台并没有直接搭接在城市道路上,而是有意的与道路错开了二十厘米的缝隙,建筑师用一种似是而非的方式,故意表露出美术馆与城市若即若离的暧昧不清。(图1) 在垂直于道路的方向上,建筑师用了两个反向的坡道来主导空间和流线。在建筑中央的室外的坡道为步行和自行车使用,它穿透了原本坚实的两个方盒子,将绿色的公园和高处的城市道路直接连接起来,粗暴但是又极其直接果断。(图2)反向的室内坡道的上部大空间被用来作为报告厅,斜坡下方则是美术馆的咖啡厅和酒吧。尽管过于夸张的长宽比例和报告厅里那么些要命的斜柱子没少遭到评论家和使用者的诟病,但是这种功能-图解推倒的设计方法还是在很长的时间迷倒了一大批建筑爱好者们,也为OMA的价值观输出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图3)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厅中的白色窗帘。建筑师固然是很坚持自身的价值判断和美学趣味,但有时候也不得不考虑遮阳挡光分隔房间这些想起来十分无聊但是又是切实存在的问题。这时候,具有临时性质的、又可以作为艺术品存在的软性隔断慢慢就成了建筑师的偏爱。于是,荷兰艺术家、建筑师库哈斯的绯闻女友 Petra Blaisse 就正好趁机在这里掺和了一把。早在1986年OMA的海牙歌舞中心项目中,Petra Blaisse 就受库哈斯的邀请开始尝试软性隔断——窗帘。她在对织物、色彩、轨道方式布置等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研究之后,针对坡道空间特点为报告厅设计了一种特别的梯形窗帘。(图4)在尝试了成功的喜悦之后,类似的窗帘元素在同期建设的巴黎达尔雅瓦别墅和后来的波尔图音乐厅等建筑中都有不同方式的使用。 关于这个建筑其实还有一个相对鲜为人知的故事,库哈斯和OMA事务所因为这个建筑卷入了一场长达九年 的诉讼纠纷,他们被一个叫做Gareth Pearce的英国建筑师指控抄袭。1986年这位英国建筑师刚从AA毕业,在OMA的伦敦公司做短期实习。根据Pearce的个人陈述和法庭记录,有一天,其中一个OMA合伙人让他把他的毕业设计“伦敦docklands市政厅”带到办公室,并让他把图纸整个周末都留在办公室。等到周一公司把图纸还给他的时候他觉得图纸有些不同,似乎被拿到影印店做过拷贝了。正好那个周末库哈斯也在伦敦,但是Pearce声称当时自己也没有多想。几年后,他去鹿特丹旅行,看到了建成的鹿特丹美术馆,大吃一惊。仔细回忆之后,似乎所有的怀疑和细节都衔接起来,关于抄袭的尖锐矛头直指向库哈斯。Pearce为了准备诉讼,做了大量的取证和声明,他从鹿特丹城市档案馆借出了美术馆的平面图,放大比例之后与自己1986年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比较,标出了很多重叠和可疑的部分。不但如此,他还先后委托了几位RIBA深资建筑师为所取得的证据做出鉴定和陈述。那时候,事业上正处于起飞状态的OMA事务所对于陷入这样的官司表示非常恼火,尽管他们一再否认关于概念抄袭的嫌疑,但是库哈斯本人也必须配合、出席伦敦的历次调查。(图5) 最后一次开庭是在2001年,当时的库哈斯已经获得了建筑界的最高荣誉——普利兹克奖。法官认为在经历了如此之久的取证调查之后,关于抄袭的证据依然不能充分,于是最后驳回了Gareth Pearce对于库哈斯的诉讼,并表示不会再接受上诉。诉诸法律的方式失败之后,Gareth Pearce 只能通过自由媒体等一些非正式的方式继续为自己呼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诉讼慢慢被人淡忘了,整个故事也自然地演化成建筑师同行们在各种假装不经意中流露出来的对大师的酸酸的调侃。就我们现在可以在网络上查到的资料来看,这两个设计似乎有一些相似点,但是这种相似似乎也不太可能被准确定义为抄袭。Gareth Pearce是无赖、小丑?还是真的在捍卫自己的创意版权?可能,谁是谁非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真正知道了。